各位新生:
根据教育部、总参谋部关于印发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教学〔2013〕8号)要求,我院对应征入伍新生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如下:
一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间
每年9月1日—9月20日期间, 为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,可携带材料到校办理或邮寄。
二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必备材料
1.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(原件1式2份,武装部需盖章)
2.录取通知书(复印件1份)
3.入伍通知书(复印件1份)
4.学生本人身份证(复印件1份)
5.通过EMS邮寄的需提供材料回寄地址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
三、审核资格
招生就业处对入伍新生递交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材料进行审核,合格者给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。成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材料说明:
① 学生所需保存材料: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(加盖公章)
② 征兵办需保存材料: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(加盖公章)
四、联系方式
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招生就业处
邮编:225127
联系人:全老师,电话:0514-89716166
如需邮寄请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寄送,并与我院确认是否收到材料,如因材料未收到导致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,我院不承担相关责任。